云南省公安機關2020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
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面試工作已經基本結束。根據工作需要,云南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云南省公安機關2020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專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充錄用報考條件和要求
除具備《云南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報考者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和要求:
(一)報考補充錄用職位的,其報考職位的層級須與2020年度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申論科目對應的職位層級相同;
(二)補充錄用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三)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的年齡條件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四)熱愛人民公安事業,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和擬報考補充錄用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和要求;
(五)參加補充錄用報考者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應當達到擬報考補充錄用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六)已被確定為云南省各級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考察人選的報考者,不再具有參加補充錄用的報名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主要步驟
(一)職位查詢
補充錄用的具體職位、招考人數、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詳見《云南省公安機關2020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報考者可以通過云嶺先鋒網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頁”,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閱。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者直接與云南省公安廳聯系(聯系電話可以通過《招考簡章》查詢)。
(二)網上報名
本次補充錄用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個人報名。2020年10月27日9:00至10月29日18:00期間,報考者可通過“考錄專題網頁”提供的鏈接,以報名參加云南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時的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選擇補充錄用公務員職位,填報報名信息。
報名期間,各補充錄用職位的報名人數將于次日上午在“考錄專題網頁”進行公布,報名最后一日的人數不公布。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2020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1日18:00。報名資格審查采取計算機審查與人工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先由計算機對報考者是否符合職位報名條件進行審核判定,當計算機無法判定時,提交人工審查。人工審查工作由云南省公安廳負責,對計算機無法判定的信息進行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將貫穿于補充錄用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體能測評
1.進入體能測評人員的確定。由云南省公安廳在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招錄數6倍的比例,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體能測評。參加補充錄用報考者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
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由云南省公務員局于2020年11月2日在“考錄專題網頁”統一發布。
2.體能測評的組織實施。體能測評由云南省公安廳負責,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人選。
體能測評時間為2020年11月7日至8日,地點在云南警官學院(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249號)。
(四)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1.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人選的確定。云南省公務員局在體能測評結果為合格的考生中,以不超過職位招錄數2倍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人選。體能測評結果合格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職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人選。
面試前,由云南省公安廳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執行,具體時間和地點由云南省公安廳確定后通知報考者。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在體能測評結果為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面試及后續考錄環節不再遞補。
2.組織實施。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工作由云南省公安廳會同云南省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組織開展。面試時間為2020年11月14日,專業能力測試時間為2020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地點均設在云南警官學院(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249號)。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數與招錄人數比達到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
專業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詳見《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機關補充錄用人民警察職位專業能力測試考試大綱》。參加專業能力測試考生請于2020年11月11日9:00至開考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結束2日內,由云南省公安廳在本單位官方網站發布考生的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其他具體事項,詳見“考錄專題網頁”發布的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云南省公安廳咨詢。
(五)考生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35%、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15%的比例合成。
(六)體檢和考察等程序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具有“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情形的人員優先確定為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然后依次按照面試成績、筆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體檢和考察、公示等后續程序,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執行。
三、其他事項
(一)紀律要求
報考者應認真執行補充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各環節相關規定,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專業能力測試、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者應自覺配合招錄機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特別提示
本次補充錄用職位為云南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請報考者認真閱讀并知悉人民警察招錄中關于體能測評、體檢等標準要求。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云南省公務員局
2020年10月
附件1: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機關補充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招考簡章.xls
附件2: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機關補充錄用人民警察職位專業能力測試考試大綱.doc
附件3:云南省2020年度補充錄用人民警察常見問題解答.doc
來源:http://ylxf.1237125.cn/Html/News/2020/10/21/340663.html?spm=zm5183-001.0.0.1.5GHA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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